
大多数国家旅游总体规划在编制、发布之后便被悄然束之高阁,因为它们读起来像愿景文件,而不是投资论证。一项真正能够动员私人资本的战略,必须同样站在投资者而不仅是主管部委的立场来构建——以真实的需求证据为基础,排序形成可投资的项目储备,并以能够经受部长更替的治理机制作为保障。
向大多数目的地主管机构索要其旅游战略,您拿到的往往是一份满是愿景的文件——游客目标、品牌定位、一份重点区域清单——却缺少投资者作出决策真正需要的关键要素:分细分市场的需求、土地和审批状况、与竞争目的地的回报比较,以及可信的审批路径。与其说规划有误,不如说它对于其既定目的而言并不完整。一份旨在吸引资本的文件,必须按照投资者的证据标准来编制,而不是按照宣传材料的愿景标准。
第二个常见问题是定位千篇一律。如果目的地用与每个区域竞争对手相同的语言来描述自己——潜力巨大、通往某地的门户、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投资者就没有理由在众多市场中选择它。能够动员资本的定位必须具体:来自哪些客源市场的哪些游客细分群体,在当前区域供给中未获充分满足,以及为什么这个目的地在结构上最有条件为他们提供服务。
可信的国家旅游战略始于按细分市场和客源市场拆分的需求证据,而不是单一的综合到访量预测。这意味着要分别为休闲、商务及会奖、文化、探险和过境游客等细分群体建立预测,每一项都与其自身的增长驱动因素挂钩——航空连通性、签证制度、竞争目的地供给、汇率与成本定位。
定位应源于这些证据,而不是先于证据。例如,一个遗产资源丰富、但与休闲客源市场航空连通性较弱的目的地,初期或许更适合面向区域短途度假和会奖需求,而非远程休闲市场——这一结论应由证据推导得出,而不是由品牌策划简报决定。
需求证据与定位只有转化为切实可投资的项目储备,才能真正为政府所用——具体的地块、具体的产品类型,并按照现实的交付时间表排序。这需要在地块层面作出产品与市场匹配的决策:哪些区位适合度假村型休闲产品,哪些适合城市及会奖酒店,哪些适合以遗产为主导、大众度假品牌难以契合的精品产品。
排序与选址同样重要。成功动员私人投资的目的地,通常会先确定一到两个由政府支持或推动的旗舰引领项目,用以验证市场、为后续进入的私人投资者降低目的地风险,而不是同时释放全部项目储备、要求市场一次性消化。如果目的地战略还需支持面向海外侨民或国际买家的住宅及第二居所产品——这在旅游与品牌住宅开发相结合的情况下日益普遍——则应单独评估这一需求细分,因为其购买行为与短住休闲需求存在显著差异。
一份地块清单并不等同于可投资的项目储备。招商引资要求在接触投资者之前就解决底层的商业和法律结构问题,而不是事后逐笔交易进行谈判——后者进展缓慢、标准不一,并会削弱投资者对整个计划的信心。
员工住房是旅游招商引资中常被低估的制约因素——大规模的酒店建设计划会同时为施工和运营人员带来对可负担长住住宿的需求,若不加以解决,将成为交付瓶颈。应对此进行专门规划,而不是将其视为无关紧要的附注。
大多数未能转化为实际投资的国家旅游战略,并非失败在分析阶段,而是失败在实施阶段,因为规划一经发布便没有机构对其负责。一项真正旨在动员投资的战略,从一开始就明确了自身的治理机制:
能够将旅游战略转化为实际私人投资的目的地,从一开始就将战略视为一项投资产品——以证据为本的需求预测、具体到足以构成真正竞争主张的定位、经过排序且可直接面向投资者的项目储备、在与投资者沟通之前即已解决的交易结构,以及能够超越规划发布时所处政治周期的治理机制。
如果贵国政府或主管机构正在制定、更新或推动一项停滞不前的国家级或目的地级旅游战略,我们的迪拜和开罗团队正是在公共战略与私人资本的衔接环节上,与政府和机构投资者直接合作。欢迎联系我们,探讨贵方计划的当前进展。
这是一项由政府主导的规划,为一国旅游业确定需求预测、目的地定位、重点开发地块、投资结构和治理机制,明确旨在多年期内引导公共投资并动员私人资本。
所需时间因目的地规模和现有数据状况而异,但一项严谨的规划——涵盖一手需求研究、产品开发和投资结构设计——通常需要历时数月、分多个阶段开展,而非短短数周。
旅游总体规划涵盖完整的投资论证——需求、产品、土地、资本结构和治理;目的地营销战略则侧重品牌定位与推广,应以总体规划的定位工作为基础,而不能取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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